云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38年,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优秀,2009年、2013年、2014年省委省政府依托学校教育管理资源分别创办了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2013年12月,经科技部、教育部审核批准建设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学校现设20个学院,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利水电、机电工程、基础与信息工程、建筑工程、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等69个本科专业;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有省部共建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农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心5个;有普洱茶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生物多样性与云南特色农业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等3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有云南省高校作物种质创新及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等12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有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环境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各1个;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留学生20500余人。
学校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近30年,为农业和农村基层培养了5万余名实用型人才。目前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9000余人。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招收成人本、专科学生,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中国公民。
2.具有高中文化或同等学历者可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高起本;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者可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
二、报名和考试(具体信息如有改变,请以云南省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1.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成人高考报名采用计算机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信息确认相结合的办法。考生于8月中旬自行上网(云南招考频道,点击“进入工作网”)注册、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和志愿(含选择报名确认点),网址:www.ynzs.cn。身份证号是报考信息必填内容,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身份证号码出错,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报名注册时选择的确认点确认信息并照相。
确认点的选择:以就近为原则,可以选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招考办。原则上,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在州、市级确认点确认,高起本和高起专在县(市、区)招考办确认点报名。考生确认信息时,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者,不予报名(军人须有军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州(市)招办电子照相并确认信息,县(区)招办是否设专升本确认点由各州(市)招办确定。考生所在地网报确有困难的考生,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招办现场网报及确认。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信息时需按规定交验相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按时到招办指定的确认点确认信息并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后按照当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入学考试,成人高考时间为2016年10月中、下旬。
3.考试范围: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范围不超过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最新修订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6版)。考试复习用书各地书店有售。成人高考省内考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复习教材在报名确认后由各报名确认点发售给考生。有关招生考试和录取政策,可于8月中旬登陆云南招考频道(成人招生)详细了解。
三、录取、收费及毕业
1.录取: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本校的招生计划数,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收费:按云南省发改委最新规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目前函授学习收费为2000元/学年。
3.毕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凡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不负责分配工作。
四、招生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考试科目及招生范围见附表
(具体信息如有改变,请以云南省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咨询与联系
联系地址:昆明市沣源路云南农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邮编:650201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871—65227782
学校网址:www.ynau.edu.cn/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六、我院在州(市)、县设有分院、函授站、教学点(见表),考生也可直接与以下站点进行联系。